安徽网 环巢湖频道讯 今年以来,巢湖市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创新网络监督。目前,全市18个乡镇(街道)和192个村(居)委会均设立社会救助公开栏,实行低保对象信息长期公示、低保对象拟申请和拟批准的名单“两榜公示”,并公开简明政策及申报程序、市镇两级投诉电话等内容,真正做到低保政策、低保标准、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四公开”。创新“互联网+监督”,推行村居“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公示,村民可直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在享低保对象人员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民政局定期抽查低保末端长期公示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二是完善备案程序,推行阳光承诺。推行“阳光低保”承诺制,市民政局干部职工、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两委干部共计1400余人签订“阳光低保”承诺书,进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或不享受低保承诺。市民政局组织专人对备案对象进行逐户复核,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查看档案资料等方式,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8户19人,确保低保救助公平公正。完善近亲属备案程序,建立备案台账资料,实行档案单独管理、单独存档。目前,巢湖市共有29户近亲属享受低保对象备案在册。
三是加强动态复核,强化问题整改。继续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全面复核在册低保对象,采取“五查”相结合的方式,即入户“细”查、平台“核”查、村居“严”查、乡镇“自”查和市级“督”查,重点核查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联合纪检、财政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受理审核程序规范化、低保对象认定及分类救助、与扶贫政策衔接、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情况,督促乡镇街道立行立改。
四是强化政策衔接,兜底保障到位。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切实做到政策落实、对象纳入、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工作机制、信息数据等方面的有效衔接,确保应保尽保,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加大支出型贫困保障力度,强化对因病、因残致贫等特殊人群的兜底保障,加强与扶贫、医改办等部门和残联、工会等组织的信息互通和数据比对,做好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工作,畅通“主动发现、及时救助”渠道。目前,巢湖市农村低保对象2073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373 人;特困供养人员508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69人,较好地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
五是畅通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公开市镇两级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健全举报核查制度,针对群众来信、来电及来访反映的问题线索,采取入户核查、邻里走访、群众座谈会、信息核对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反馈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清查出来的问题低保对象及时进行停保或退保,对违规经办的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市民政局、驻局纪检组将定期通报低保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