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巢湖公安微信消息,巢湖市庙岗乡的杨某某(化名)和周某某(化名)本是相识已久的同村好友,近日两人却因为酒后发生争执,冲动互殴,致使双方都受了轻伤,结果两人均被巢湖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1月9日夜里23时,巢湖市公安局庙岗派出所接辖区庙岗乡某村群众报警称:“村里两名男子喝酒后,发生打架,请求出警处理”。
接警后,庙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原来是该村的村民杨某某因为喝酒的事情与同村周某某两人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双方互有轻微伤情。民警依法将两人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处理。经调查,杨某某和李某某二人对自己酒后因发生口角,殴打对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一场打架不论“输赢”,都将是两败俱伤的事。
公安部门在这里郑重提醒:都不要打架啦!打架的成本很高很高。
1、造成轻微伤的直接成本=五日至十五日拘留+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经济赔偿+家庭生活影响。
2、造成轻伤的直接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经济赔偿+工作、家庭生活影响等。
3、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直接成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经济赔偿+工作、家庭生活严重影响。(方梅 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