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首日巢湖交警二中队半天开出43张罚单

据巢湖晨刊消息  3月1日上午,巢湖市交警大队二中队组织各岗点警力,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天上午,交警大队二中队共开出罚单43张,警告99次。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压降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各岗点“以点带面”,组织警力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车道、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查处中,民辅警结合3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散发《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主题宣传单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对部分之前已经口头警告后,仍然违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开出罚单。

张祥 合报全媒体记者 向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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