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开展违规商业广告代言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15起

据巢湖晨刊消息  为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近期,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违规商业广告代言专项执法行动。本次执法行动已检查相关市场主体300余户,查处广告违法行为15起。

重点打击借严肃政治议题开展商业宣传,恶搞经典、歪曲历史等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的;以扮演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烈士、英雄模范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进行代言的;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的;含有淫秽、色情、迷信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其他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违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违法广告行为。

严厉打击涉嫌虚假的广告代言活动,一是违背真实体验感受或者公众基本常识的广告代言行为;二是为不具有金融资质的企业或单位发布金融产品广告代言的;三是在商业广告中虚假宣传商品或服务性能、功能、质量等信息,对消费者购买行为产生误导的广告代言行为。

同时,在广告代言中禁止利用以下特定身份人员或组织进行商业广告代言: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广告代言的;利用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消费者组织进行广告代言的;利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者产品进行广告代言的;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广告代言的;利用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广告代言的。(孙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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