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细腻素雅山水格局 引江济淮安徽段风貌管控规定征求意见

据合肥日报消息  引江济巢段突出细腻素雅山水格局、不在近岸侧大规模造林、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的《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沿线风貌管控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持续至12月23日。

突出细腻素雅山水格局

为加强引江济淮工程沿线风貌保护和管理,维护工程两岸现代与历史交汇、自然与人文辉映的国土空间格局,依据《引江济淮工程沿线生态保护与旅游总体规划纲要》,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沿线风貌管控区域,应划定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分别提出风貌管控要求。

风貌管控区内的保护和建设活动总体原则是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保护好耕地,保护好文化遗产和生态本底,展现原真乡野风光,彰显地域特色,提升空间品质。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包括引江济巢段、江淮沟通段、江水北送段,长度约723公里。其中,枞阳引江枢纽、凤凰颈引江枢纽、菜巢分水岭、派河口等引江济巢段应当突出沿江地区细腻素雅的山水格局,凸显沿江水乡风貌特色,建筑与圩区地形地貌融合,加强重要水系、重点圩田等的风貌管控。

不在工程近岸侧开展大规模造林

《征求意见稿》提出,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控制区应当尊重自然形态,维护好工程沿线山体、水系、湿地等生态区域的风貌原真性。除必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防护滨河林生态屏障建设外,不在工程近岸侧开展大规模造林活动。

老城区应加强对原有传统风貌保护,延续老城区魅力,留住“烟火”。有序推进沿岸风貌品质提升,逐步改造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新建建筑的高度、空间形态与风貌要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新城区风貌应当体现时代特征、城市风格以及地方特色,新建建筑样式大方、宜居、适用,绿色环保。控制城市重要望山见水、通风透绿视线走廊,视线走廊内应当以绿化景观功能为主。

乡村发展区建设符合村庄规划,不得突破村庄建设边界。乡村发展区空间形态顺应自然格局,尊重并延续传统肌理。避免“兵营式”及沿公路“骑路”建设布局,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留住乡愁。

支流河道高层建筑宜退河岸50米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城镇岸线200米内为重点管控区,要采取相关管控措施。沿岸大体量建(构)筑物及重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按照管控要求,进行风貌规划设计。

原则上,沿线内侧第一界面(街坊)以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等公益性项目为主,鼓励沿岸布局公共绿地和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市政公用等民生设施项目,提升和丰富功能业态。

沿岸重要视廊控制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超过可视山脊透视高度的60%,不遮挡对岸城市轮廓线景观,支流河道高层建筑宜退河岸50米,保持河岸空间开敞, 维护通河眺望景观廊道。在具备条件的地方,规划连续贯通的人行、骑行、车行交通。

·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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