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印发《实施方案》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据巢湖晨刊消息  就业对残疾人而言,不仅是残疾人解决生存问题的主要方式,也是残疾人获得社会认同、实现自我价值并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近日,巢湖市政府印发《巢湖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进一步促进巢湖市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出部署。

机关事业单位国企

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实施方案》部署,从2022年到2024年,全市城乡新增他们就业935人,组织开展他们培训945人次;重点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2025年,全市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46人,组织开展残疾人培训147人次;重点推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工作,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应届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具体措施包括:2024年,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度统计制度;市、镇(街道)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岗位需要,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适当放宽对福利彩票点和体育彩票点的数量、间距要求等。

针对不同需求

提出个性化扶持措施

《实施方案》针对残疾人就业重点群体的特殊需求,提出个性化的扶持措施。针对就业困难残疾人,打造“三公里”就业圈,强化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就业帮扶,实施“一户一策”,确保在2024年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等。同时,提出在辅助性就业机构中就业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员工,就业取得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在核定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时可不计入收入。此项举措解决有关残疾人群体因收入提高而取消低保待遇的实际问题,将极大地提高他们的就业积极性。

针对农村残疾人,采取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帮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创业等措施,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针对残疾人大学生,通过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等措施,提升残疾人就业比例;实施促进盲人按摩人员就业创业行动,多渠道开发盲人就业新形态,整体提升盲人就业水平。

完善奖惩机制

引导安排残疾人就业

《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每多安排一名残疾人职工,年度按照本单位残疾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给予奖励。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金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

《实施方案》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合报全媒体记者 严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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