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巢湖晨刊消息 近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就赵某与孙某涉嫌重婚罪分别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巢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赵某、孙某犯重婚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自此,赵某、孙某也为这场荒唐的“感情”得到应有的惩罚(上述人员均系化名)。
2005年,巢湖市民赵某与钱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2021年,二人因感情不睦而分居。后不久,赵某便与在工作中结识的孙某开始交往,孙某在明知赵某未与钱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仍然与赵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22年5月,孙某诞下一名婴儿。经医疗鉴定,赵某与孙某系该婴儿生物学父、母亲。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赵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孙某在明知赵某有配偶的情况下,二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二人行为已涉嫌重婚罪。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特此提醒,法律支持婚姻自由,每个人都有选择感情的权利,但也有遵守公序良俗的义务,重婚败坏了社会风气,更是法律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切莫拿婚姻当儿戏,害人终害己。
合报全媒体记者 韩爽 通讯员 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