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电动车充电自燃“殃及池鱼” 司法所真情调解化纠纷

巢湖晨刊消息   近日,巢湖市亚父司法所调解人员凭借专业的调解能力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电动车自燃引发的赔偿纠纷,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社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

今年4月5日凌晨4时,亚父街道某小区居民张女士的电动车,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突然自燃,不仅烧毁了自身的车辆,还波及旁边的26辆电动车及一辆小轿车,造成近10万元的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张女士和小区居民就赔偿问题产生矛盾,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向亚父司法所申请调解。

亚父司法所受理此案后,迅速成立专门的调解小组,深入事发现场详细了解纠纷详情。张女士认为,自己的电动车自燃是由于车辆本身质量存在问题,并非人为故意。对于其他居民车辆的损失,自己只能承担极少部分的责任,并且其所在的小区物业也应承担充电设备维护、车辆停放不到位等安全管理责任。受损居民则坚持认为,张女士作为电动车的所有者和使用人,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负责。

在充分了解多方立场的基础上,调解人员组织面对面的调解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详细解释在此类事件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调解人员建议对张女士的“肇事”电动车进行专业鉴定,以确定自燃原因和损失程度。经过专业鉴定机构评估,认定张女士的电动车存在电池老化等质量问题,是导致自燃的主要原因。此外,小区物业在车辆停放、充电桩维护等方面管理很不规范到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

结合鉴定结果,调解人员提出赔偿方案:由张女士承担5万元的车辆损失赔偿,其余赔偿费用由小区物业兜底支付。对于张女士自身车辆的损失,建议她向电动车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维权解决。在此后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不厌其烦地进行沟通协调,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分析劝说。经过多次反复协商,张女士、电动车主、小区物业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因电动车自燃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合肥晚报-合新闻记者 严化文 通讯员 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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