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巢湖晨刊消息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竟铤而走险,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巨大风险之中。近日,巢湖市公安局银屏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获烟花爆竹300余箱,涉事驾驶人和货主双双被依法行政拘留。
11月4日上午,银屏派出所根据线索,发现一辆厢式货车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值班民警迅速联合交警部门实施拦截,成功将该车截停。尽管车上货物已经卸下,司机张某某面对民警询问起初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其违法行为。然而,面对民警逐步出示的完整证据链,张某某最终如实供述自己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使用普通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民警顺藤摸瓜,很快找到张某某卸货的仓库,查获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共计300余箱。经查,该批烟花爆竹系巢湖籍男子任某某所有。11月5日,任某某到案后,对自己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司机张某某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货主任某某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的300余箱烟花爆竹也被依法暂扣,并转移至指定地点妥善存放。
警方提醒,国家对烟花爆竹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运输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合肥晚报-合新闻记者 韩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