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巢湖晨刊消息 4月24日,巢湖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斌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市政府领导谢忠月、陈松、阚瑞、杨帆、乔芝平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杭行、市政协副主席向旭升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解读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会议指出,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的出台实施,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明确制度要求,抓好贯彻执行。要转变“一个理念”。立足“治未病”、防隐患,从源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领域监督走深走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要紧盯“两个重点”。以严格监督推动规范执法,特别是市场、公安、环保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行为,端正执法作风,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文明化、公正化;要将《条例》贯彻与行政执法实践深度融合,全面纠治“执法必处罚”惯性思维,落实轻微违法、首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等规定,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温度。要强化“三个手段”。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托文字、影像等方式,实现执法行为全程留痕、规范可控;优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推动问题反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执法监督质效;拓展社会监督多元渠道,用好12345热线等群众诉求平台,精准传递执法工作意见建议,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监督”深化,着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合肥晚报-合新闻记者 向枫林 通讯员 韩玉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