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旨在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月19日,巢湖法院槐林法庭针对一起离婚案件随案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未”来。
一眼万年抵不过柴米油盐
2015年原告小王和被告小李在打游戏的过程中相识,随即相爱,并于2016年5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下儿子小小李,现年6岁。小王怀孕之后,小李就离家外出打工,只有每年过年回来住几天,也不与原告和孩子一同居住,原告一人独自在家抚养孩子,被告不给原告生活费和孩子抚养费,致使原告生活困难。现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被告均不理会,并且从不主动联系家里。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原告以双方一直以来无夫妻感情,已经没有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必要为由再次起诉至我院。
一别两宽依然要亲情守护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法官了解到这是原告第二次起诉,2022年原告曾起诉被告离婚,我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双方依旧一直分居两地,被告未能以实际行动挽回婚姻。庭前与双方沟通发现,原告离婚意愿强烈,双方感情确无和好的可能,遂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虽然离婚了,你们不再是爱人,但仍然是家人,还是要相互关照。”承办法官嘱咐道。
发出提示以司法护“未”成长
在给当事人送达判决书的同时,承办法官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为其细致解读每项条款内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履行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及时回应子女的情感需求。
法治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石,也是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力量。下一步,巢湖法院将进一步拓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适用范围,通过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水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张佳灿)